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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HL所有渠道发往欧洲的快件不接受低报
来源: | 作者:佚名 | 发布时间: 1323天前 | 245 次浏览 | 分享到:
大陆DHL与HKDHL所有渠道发往欧洲的快件不接受低报,如被DHL或海关反馈有低报情况,需罚款人民币1000元/票,另有可能产生RMB450元每票低申报附加费,由发件方承担,并由此导致的清关延误或退回等责任由发件方承担。

大陆DHL与HKDHL所有渠道发往欧洲的快件不接受低报,如被DHL或海关反馈有低报情况,需罚款人民币1000元/票,另有可能产生RMB450元每票低申报附加费,由发件方承担,并由此导致的清关延误或退回等责任由发件方承担。
下周一起(12月14日),大陆DHL所有渠道发往欧洲的快件,申报要求如下:
1:随货发票必须申报:运费与保费(也可提供价值证明)
2:单票申报总价低于USD50必须提供价值证明。